合肥晚报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省物价局发布了全省2010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合肥市三例,分别为合肥大地幼儿园违规收取接送卡费、肥西县路缘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变相提高标准收取道路清障施救拖车服务费、合肥长丰宏业客运有限公司擅自提高客运票价。
据介绍,2010年9月更轻更靓五月来袭_东风天龙黑金刚_东风天,合肥大地幼儿园违反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合肥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向13位家长以30元/人收取接送卡费。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肥西县路缘汽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安徽省道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在对事故车辆车牌号为皖K51535实施施救服务时,改变计费单位和增加里程数变相提高标准收取道路清障施救拖车服务费。物价部门查核,该行为属“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道路清障车报价另一被曝光的合肥案例,为合肥长丰宏业客运有限公司的营运车辆车牌皖A76599(沛河—合肥),该车在春运期间,违反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1年春运公路(农村)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提高沛河至合肥中型中级车辆客运票价,属于“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除合肥市外,全省其他7起被曝光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是:马鞍山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提高二级维护竣工检测费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费标准;安庆市迎江区教育局提高录用人员考试费;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费;安徽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享受国家脱硫电价政策却不按规定投运脱硫装置,套取脱硫加价款;青阳县杨田镇仙梅村卫生室自立项目收取门诊观察费、挂号费、出诊费等费用;芜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公司提高天然气过户费;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参与多家绿豆经销企业串通涨价、哄抬绿豆价格。(本报记者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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