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速救援收费”讨论的升级,本报报道吸引了越来越多读者和网友的关注。为此,记者做了一番调查,发现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出台了比较详尽的收费标准,可操作性较强,值得借鉴。省物价局表示,他们已开始为出台新的标准做准备,会参考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他山之石
清障车价格新标准出台,收费项目细化近年来,“天价拖车费”现象在全国各地屡见报端,也产生了不少收费纠纷。因此,一些省市的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积极调研,重新核定清障施救收费标准,制定了符合实情的新标准。据记者了解,如今,陕西、湖北、湖南、江苏等省都已相继废止不合时宜的旧标准,出台了新的标准。新标准中收费项目更加细化,除了基本的拖车费外,还增设了吊车费、放空费、货物转运费和货物装卸费、尸体转运费等项目,收费标准也更加明晰,以陕西省为例,救援不同类型车辆的拖车费和吊车费,都会设定一个基价,然后按照里程数加收空驶费和拖行费。河南省为各项收费标准设置了最高限价。湖南省还规定放空费(记者注:清障车应事故车车主或驾驶员要求到达现场,但因车主和驾驶员的原因无需拖吊的)每次200元,尸体转运费300元/具等。特殊情况按比例加收费用记者从陕西、河南、浙江等省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到,鉴于高速救援的风险性,他们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加成。例如,河南省规定如果夜间作业(20时至次日6时)收费标准可上浮20%。陕西省规定夜间加收10%;冰雪路段加收20%;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5%等。浙江省规定吊车作业收费标准为中准价,允许上下浮动20%。此外,陕西省规定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江苏省规定货物保管、转运等劳务性服务费,按照当地实际水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记者了解到,河南省、江苏省规定各清障施救单位实行收费公示制,收费时应在发票上注明所提供服务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的明细内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部门回应物价部门开始调研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执行的标准确实已不适应现在的形势,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还要按原标准执行。他们接到过很多相关投诉,已开始进行调查研究,做一些准备工作,努力加快新标准的出台。“新标准应该是非常详尽的,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收哪些费用,依据什么标准来收,都会有具体的规定,救援公司按照标准执行就可以了。”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也会参考、借鉴其他省份新出台的标准。但是,这涉及物价、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需要进行专门的成本审核,因此会需要一些时间。律师观点出台标准前应召开听证会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目前,交通事故施救并未形成规范的市场秩序,施救和被救方往往处于不平等地位。高速公路上天价拖车的原因与行政垄断是分不开的,因此要彻底整治乱收费,政府应尽快出台统一收费标准,明确规定施救公里数收费等相关费用。同时在出台标准前政府应召开听证会,征求消费者和施救单位意见。王惠民认为,应该把事故救援归于“半公益”性质,在打破行政垄断,引入市场机制基础上,可通过招标方式,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由各救援公司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就能将价格压缩到合理水平,以避免“天价救援”现象的出现。博友留言淡烟清荷:高速救援,要想有更优质的服务,更为合理的收费,必须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政府的价格限制和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此外,还可以由保险公司组建一支专业的救援队,既节省了社会资源,又可以让车主不必为天价救援费埋单。悲情幽兰:高速救援应该和其他救援一样,是政府行为,国家埋单。纳入公益,体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