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清障车就能随意违规撞人?

这是一个小时以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我在博物馆与安庆路路口过斑马线,当时是行人指示灯是绿灯,我和身边的几个路人一块过斑马线,当我快走到马路另一头时,一辆交管部门的清障拖车突然从我身后冲来,由于它是逆向行车,我根本没有防备,被它的倒车镜狠狠地撞了一下,险些一个踉跄跌倒在地。撞过我以后,司机准备继续闯红灯,被边上的路人拦下。他悻悻把车倒回来,一脸无辜地对我说:“前面出事故,有急事”,“有急事,你就可以撞人啊”我刚说完,这时候已经变绿灯,那位司机似乎已经等不及听我的话,一溜烟加大油门,扬长而去。

当时我非常气愤,记下那辆车的车号,到三孝口的交警岗亭向交警报了案,交警说会联系相关部门,很快给我一个答复。希望不是无果而终。当执法者都不去遵守规则,撞完就跑,还理由十足,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还能说什么。反正是贱命一条,被你们撞死也活该。当电视媒体总是在大声疾呼,市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任意穿行,那谁来管管这些执法者,监督的失控,必然导致某些职能部门权力的滥用。
我还想随便提一提,安徽卫视公共频道的夜线六十分节目,这个节目一向以贴近合肥市民生活而受到大家的欢迎,最近这个该节目策划了一个专题“红灯记”,是专门批露某些不自觉的市民闯红灯的行为,但是我想如果新闻工作者把目光聚集在这些陋习本身,未免是太浅薄了,而回避了合肥市政设施不配套或是配置不合理这一更深层次的问题。还有这样一些情况,合肥有许多过街斑马线并没有设置红绿灯,相信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经验,走到马路中心,由于汽车不肯让行,而被困在路中央,如三孝口CBD附近的斑马线。我们在大提行人交通安全观念淡薄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关注一下合肥司机的素质。看到斑马线有行人通过,主动减速让行,这是交规上明确规定的,可又有几人能做到呢?当媒体总是站在强势一方,而忽略在交通事故中往往处于弱势的普通行人,我想这样的媒体也是不道德的